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家中只剩下我婆婆、我、我儿子三个人住在一起。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想再结婚,想结婚后两边住,可我婆婆不让我住进来,她有这个权利吗?如果我按照她的意愿,住在外面,儿子仍跟她住,等以后房子拆迁,我和我儿子可以分到房子吗?(户口仍在我婆婆那边)房子是以前农村建房,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写着我公公的名字。等到拆迁,我有房子的继承权吗?房子是94年造的,我是96年领结婚证的.我丈夫比我公公早去世,我要争房子是以后给我儿子的。希望你们能帮忙解答一下.(我丈夫的出殡时的所有费都是由我拿出的,他父母都不管的,)现在我儿子的所有费用都由我一个人承担 [zpcz 2009-1-7 7:40:45]

婚姻家庭
2009-01-08 10:51: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你公婆的共同财产,你公公的份额应当由他的继承人继承,即你的婆婆和你的丈夫,因你丈夫早于你公公去逝,应当由你的儿子代位继承你丈夫应当继承的份额,另外,在你丈夫去逝后,如果你对公公尽到了主要的抚养义务,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公公的份额。
  • 目前来看你对房屋没有继承权,如果你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享有继承权。 你儿子可以代位继承你公公的遗产。 实际上房屋现在应该是你婆婆和你儿子共同所有。
  • 你好!
    该房屋如属于你公公和婆婆的,你孩子有代为继承权,你没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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