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在下班回家途中因突发脑溢血死亡,请问他的单位该赔偿吗?
-
不属于工伤的单位不需要按照工伤标准赔偿。但是可以按照非因工死亡补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中第(六)项,上下班途中必须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才属于工伤。
因此,你父亲的情况不是工伤,但是可以跟单位协商补偿一些。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要求补助。不属于工伤。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