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14日,有几个便衣警察在我父母开的废品收购站发现了几十斤属于国家设施的铜丝线,后来我爸就被警察给带走了,到现在都一直还在拘留,请问各位律师先生这个问题严重吗!如果是不知道是属于国家设施会怎样,明明知道但还是收购了又将怎样,会判刑吗?罚款又会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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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明知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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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知是盗窃而得的铜丝而收购,则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在三年以下,将被判刑。建议聘请律师辩护,争取退赃并交纳罚金,法院将会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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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收购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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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