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担任公司法人期间有笔公司欠款他签的自己的名字,这笔欠款当时就付了货款,公司也记了帐,并且债权人两次在公司领了借款利息,如今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如今告我们夫妻个人是个人找他借款,由我们夫妻偿还,因为当时借条由债权人自己执笔,他在债权人上写的自己老婆的姓名,而我老公根本不认识他老婆,所以公司记帐上记得是这个实际借款人的姓名,他现在却说他老婆的借款与他的借款是两笔帐,也就说他老婆借给我们十万元,公司借的是他另一借款,其实只有一笔借款,请问我们这个官司能打赢吗?我们能否告他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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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肯定不构成,是否能胜诉取决于证据情况,关键还是要看借条怎么表述以及公司的帐目如何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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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胜诉,需要相关证据支持。个人认为,不属于刑事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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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收集证据积极应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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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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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打赢,建议携带资料面询律师并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需要,可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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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诈骗,但我认为你还是有希望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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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