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两个人谈恋爱,男方在女方家里,欲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女方不肯便厮打起来。女方父亲听到声音后来到女孩房间,发现男方正在强奸女儿,便把男方打晕,女孩起来又打了男方一棍,导致男方死亡!请问,女方与女方父亲的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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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涉嫌构成强奸未遂。
2、女方父亲不构成犯罪。
3、女孩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4、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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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死。感觉不像现实中的案例,像是一道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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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亲属于正当防卫;女孩在男子失去犯罪能力的情况下打了男方一棍,属于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女孩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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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不违法,女儿属于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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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女方属于故意伤害,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具体问题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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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