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月10日,参加完**集团第一阶段的探索四十学习研修培训课程,后要第一阶段的毕业会上确定预留参加第二阶段的培训名额,后被要求交了2000的订金,第二阶段总学费7500.现在在第二阶段开课前不想参加了,问能否把这部分订金退回?但是签了一个第二阶段的优惠申请的协议书,但上面没有提及订金不能退的话,再者我想订金既然在参加课程之前改变,应该是法律上允许退回的,请咨询律师。谢谢

损害赔偿
2010-01-12 16:12: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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