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上个星期去医院看病,治疗结束后医生开的单让我去收费处付款拿药。收费处小姐将药物名称打错(打错的这个药物价格为138元),实际给我的药物没有错(但价格在20元左右)。我回来检查发现这个问题,请问可以要求医院退回多余的金额或要求赔偿吗?谢谢。

损害赔偿
2010-01-07 09:57: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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