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两年前结婚,婚前女方有一小户型房子。房产证上是女的本人的名字。他们结婚后,把小户型卖了,又买了套中户型房子。是按揭的,首付了10万。是女方卖小户型房子的钱。但房产证上写的是我朋友(也就是男方)的名字。后来女方的父母知道了,很生气,就让我朋友和女方共同写了张欠条,说向他们(也就是女方父母)借了十万元钱付的首付。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朋友要离婚,这欠的钱该怎么还呢?房子又该怎么分呢。因为按揭和装修都是我朋友在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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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由他们平均分担,房子由出价高者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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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是欠款属于债务,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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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