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9日下午三点多我的表弟和他的一个朋友郑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拿我的车钥匙开车去送他们的另一个朋友,在送完他们朋友回来的路上是郑某开我的车撞到了一个赶毛驴车拉水的老汉张某,三人的伤势都不严重,我表弟和他朋友郑某都以出院,但双方都以没钱支付老汉张某的费用为由让我来承担,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可以不承担吗?我的车只有强险我还很冤枉了,我的车还要维修,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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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未经你同意使用你的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司机赔偿。你不用赔偿。但是,受伤的张某可能会要求你赔偿。
2、可通过强险报销修车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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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承担任何费用。可以向偷开你车的人主张赔偿车的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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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承担边带责任,你现在必须承担,然后可以向你表弟和郑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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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车保管不善,你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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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