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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同事离婚前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借高利贷赌博,后来高利贷上门要债女方还了一些钱给高利贷后女方起诉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离婚后一切婚前债务由男方承担,离婚后女方家里收到法院传票,是起诉让男方还钱的,传单上写了女方的名字,女方不懂法律没有到法庭应诉,现在法院强制执行把女方带走拘留,并且要女方承担8万元账务,不然就要封房子(房子是女方父母所有,属于拆迁安置农民别墅)请问,离婚后为什么法院还会把传票送到女方家里并且还写女方的名字,法院有没有理由说现在找不到男方就要求女方承担男方欠下的债务,有没有权利封女方父母的房子??

债权债务
2010-01-03 09:41: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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