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购置的一套房产,作为婚房,房产证上写有我先生的名字和他父亲的名字;男方父母出资30%的首付款,剩下的70%由我先生为主要贷款人,分别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我们于2008年2月领结婚证,请问,婚后的共同还贷部分,女方是否只占有相应的贷款份额?如何保障女方的权益?房产如何才能得到相应的份额?如果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姓名,是否可以得到男方所占份额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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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想得到房产份额,需加上女方的名字作为共有权人,并约定共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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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女方的姓名增加在房产证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有人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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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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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婚后还贷的一半,如果添加女方,女方就有三分之一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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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