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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1父亲生前与我办理赠与公证,继承一套住宅(未过户),假如我母亲去世后,凭赠与公证书,我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吗? 2如母亲同意将她名下的房产份额以“自书遗书”给我,凭赠与公证书、母亲自书遗书,我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吗?。 3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如果哥、姐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凭赠与公证书或母亲自书遗书任意一书,我都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吗?。。 请教律师先生予以帮助。谢谢!

房产纠纷
2009-12-28 09:35: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若此房产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凭借赠与公证书,你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若此房产是父亲共同财产,则你只能得到此房产的一半产权,另一半按遗产继承。
    2,自书遗嘱的形式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方能生效。凭借赠与公证书和有效的遗嘱,你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赠与和遗嘱都属于个人处置自己财产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都是有效的。他人是无权干涉的。
    祝顺利。
  • 第一种情况,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父亲的名字,你父亲可以将财产赠与你并办理过户。如果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只可以得到房屋产权一半的份额,你母亲的那一半财产适用继承法的规定。
    第二种情况,母亲可以通过遗书的形式将她的那一部分给你,但遗书以最后所立的那份为准,最好对遗书进行公证。
    第三,有关时效的规定,在事务操作中意义不大。建议母亲的遗嘱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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