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是刚学校毕业不久,第一次做生意没经验,当时也就很单纯的和房东老板签订了门面租赁合同。
但生意不好想转让门面,发现很多人看了那个合同都不想转。我才发现合同没有什么对我是有利的,限制好多。都对房东有利
具体有三点:
第一:房东收了4000元的押金(而且没有什么东西押),合同规定中途转让押金不退但现在才发现这个门面中途不转让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也花了几万块钱转过来的,不可能让合同到期房东收回门面,转让费一点都没有。所有被房东绕进去了
第二:如果我转让,房东要收取转让金额的百分之十(且规定转让费不低于3万,意思我至少要给房东3000元)
第三:如果我转给别人,房东要别人也按照原来的合同签,相当于别人转我的门面一进来就跟我一样至少亏7000元,且到时候生意不好门面也转不出去。
我做生意的钱都是借爸妈辛苦挣的钱,现在心里很内疚。请求专业人士帮帮忙出出主意!!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