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10月在桥北买了一套房本来打算给我家女儿以后到江苏这边上学的,后来因为老家这边比较忙,短期没时间去南京,打算卖了,就委托了南京我爱我家房产中介,后经过他们的介绍,和一买家签定了买卖和约,并且拿了1万元定金,合约上约定是我在11月前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但是因为是开发商的原因我没办成,合约上约定是他12月以前借给我10余万元偿还房贷他也没给我,现在我们是双方都违约了,我可以不再继续这个买卖合约吗?想请了南京本地的律师帮忙打这个官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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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该案可以和对方协商,也可以委托律师参与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此案中,你们双方都有违约情形,你是违约在先,是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的;至于对方,违约也是肯定的,同样可以追究;至于能否解除合同,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若违约构成了根本违约,以致合同履行不能,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3.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你无法办证,你也可以告开发商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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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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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双方都有违约情形,但你违约在先,如果对方要求继续履行,你强行解除合同恐怕存在问题,即使对方同意,可能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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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之间的协议合法 有效
2、你违约在先,对方也违约,但都不是根本违约
3、所以想解除合约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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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两证未办,你们之间的协议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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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