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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在租赁屋内被火烧死,公安局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尸检,是否合法?尸检是否必须要经过家属签字同意?

其它综合
2009-12-18 21:11: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或者开棺检验,但是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因此,如属无法通知家属,则合法。反之,不合法。
    显然,规定有不当之处,尚需修正完善。
  • 这种情况下可以
  • 公安机关尸检不需要经过家属的同意。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为查清事实,可依职权鉴定。
  • 公安有权进行尸检。
  • 公安机关为确定死亡原因,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尸检,如果家属对公安机关的认定不服,可申请进行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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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