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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现住沈阳市大东区大十字街,此房是2002年12月购买的,买房时我妹去供暖公司询问,供暖公司的同志说不欠采暖费,02年--07年我按时交纳采暖费,今年我去交采暖费时,供暖公司说此房欠5年的采暖费让我补交,我没有同意,他们就不收今年的采暖费,还停止供暖,当年的收费员也否认说,没有说过‘此房不欠费’的话,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08-12-31 14:31: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说清欠哪一年的,如果超过两年就说已过时效,不予支付,别的就不要理了。
  • 你只承担你居住期间的供暖费。
  • 可诉讼解决此事,建议与当地律师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