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十年前没有同妻子商量就将宅基地和房屋卖给了同村李某某,房子和宅基地共计35000元,有协议,但是房产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都没有过户,在交易前也没有跟村委商量,更没有到有关部门登记,现在妻子已知道卖房的事很不同意,想要回房子怎么办?听说宅基地不能买卖,请问这个协议还有效吗?

合同纠纷
2009-12-17 14:32: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以合同无效为由要回房子,不过应该给对方适当的补偿。
  • 依据合同法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即使认定合同无效你也要承担过错责任,今年很多省对农村的房屋买卖有了新的规定,建议询问当地律师。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 你可以要回你的房子,但是你也得赔偿对方一部分损失
    需帮忙可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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