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一个经营手机店的店主,昨天10点的时候来了两个刑警跟我说有个案件需要我去接受调查,我就去了他们说我收了偷盗的手机,然后就问了我一些问题还看了我的营业执照,我的执照上写的是通讯配件没有收售手机,他们就问我收手机登不登记让不让卖主出示发票或身份证,我说也问但有的没有我们也收,他们就说我是跨范围经营,我就说干我们这行的都是这样是普遍性的。他们说我这是收赃是犯罪,还说要封我的手机店最后让我再口供上签字要罚我3000元钱不交钱不让走,我看了口供上面的问题基本上全是问我的的收售手机的问题跟其他案件都没关我就签字了。我想咨询的就是他们这么做和不和理,不合理的话我该去什么部门进行复议或申诉。 我可不可以让他们开具收据或行政处罚裁决书

刑事行政
2009-12-16 13: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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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