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单身公务员,长期单独居住在单位办公区内的两间宿舍房内。(未分过住房)现在身故,单位强行收回住房,亲属应该怎么办? 困惑:1、强行收回是不是应走法律程序,具体应是什么程序?应如何操作? 2、不能参加房改的宿舍房如果收回是合法的,那么住有可以房改出售的房子的人可低价购买房子这不是很不公平吗? 3、如果说没有福利分过房的公务员可以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一次性房补,那为什么房补政策上级又不实施呢?如果不准备实施了,那停止福利分房,实行货币分房的政策不成了忽悠了吗? 4、如果说一次性房补还是要执行的,只是时间的问题,那死人还能算在册职工吗?怎么通知他领房补啊? 5、什么地方可以咨询答案呐? 希望高人指点,这里先谢谢了!!!

其它综合
2009-12-15 21:38: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