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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份,我在福建省福州市的一家公司做了两个月(试用期),八月份我和公司的同事因老板拖欠工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九月公司被法院封了。我们现在还拿不到工资。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04-12-15 16:58: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继续找劳动监察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 前几天,我打电话给我以前的同事,他跟我说,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了。如果我到法院去告,请问我该怎么办?
  • 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赔偿损失!
  • 请教各位律师,劳动监察受理未签劳动合同的案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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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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