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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一辆载货三轮车受庙会聘请非法载人去参加庙会活动,在回来的路上发生了翻车事故,造成一死九伤,此车共载12人是属超载,交警已认定全部责任是司机,现在已由法院处理,.(此车户名是另外的名字,是因为本地方不给三轮车入户当时被告在外地借用别人身份办的外地车牌,)这司机没有钱赔偿,我们可不可以要求第二方也就是真正的车主,第三方也就是庙会方负连带责任,司机没有赔偿能力,可不可以向另两方进行索赔,该怎么样索赔?原来我在一审时没有提出来第二第三方,现在一审已判下来了,审判结果是:被告服刑2年,赔偿金额按我们提出来的赔。可是他还不服,继续上中院,现在我应怎么打这个官司呢?能不能在二审时提出第二,三方要求他们负连带责任做赔偿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原来是刑事附带民事,所以没有提出来的精神抚恤金现在能提出来吗?

损害赔偿
2009-12-15 01: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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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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