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家火锅店里的保安、
由于老板叫我理发我不理、
老板就将我开除、
但是却不发工资给我、
理由居然是我没过实习期、
我去上班的时候就有一天开早会说:我们去实习的员工将按照正常工资来发,而且我不是自己离职,而是被开除的。
所以我想请问下我该怎么做?
还有我想请问下:
这家火锅每次客人买单的时候他都会给客人说:给你们一张一次性的打折卡或送瓶饮料就不给发票、
而且打折卡上也标有使用次打折卡将不给发票、
我想请问下这属不属于偷税漏税呢?
请您尽快帮我解答下好吗?
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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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作法是不对的,如果他要给你解除合同,就算在试用期也应有充分的理由,否则是违法的。同时,老板不开发票的行为也是偷税漏税,可向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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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作法是不对的,就算在试用期,也应该有充分的理由才能解除你的合同。同时,老板不给发票的行为属于偷税漏税,可向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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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发给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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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你在试用期的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不是试用期,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你要求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同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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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