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离婚,理由是性格不合。其实在老公提离婚之前我们并没有什么感情不和的情形。现在他提起诉讼了,如果我不同意离婚,请问法院会判离吗?如果判离,我一岁半的女儿判给谁的可能性较大?(女儿从出生到现在是由我妈一手带大的,他只是每周,有时是半个月回来看一次,他工作的地方离家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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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不同意离婚,而你丈夫又不能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话,一审法院一般是不会判离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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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判决离婚的话,小孩会判决给你/建议你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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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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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论,感情是否破裂是离婚的重要依据.对小孩成长有利是扶养权归属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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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仅是一个方面,综合其他方面也应是你方抚养小孩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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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女孩会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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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