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前不久因交通事故死亡,事故责任书已出,司机已经批捕,这期间没有交付任何费用,找律师咨询说可以等检察院公诉时附带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出事到现在快一个月了,还没见有任何动静,我应该怎么办?有更快的办法吗?不经法院判决可以拿事故认定书和交警队的事故处理完结证明找执行庭去执行赔偿吗? (司机负主要责任,我母亲负次要责任,司机入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但司机一直不主动处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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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过法庭依法审理和判决,才能进入执行程序。如果需要,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一部分费用。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你来说更合算,因为对方判缓刑还是判实刑的主动权在你手里,可以得到更高的赔偿数额,因为,山东省高级法院规定精神抚慰金最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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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疗费用无法支付的话,可以让律师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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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经过依法审理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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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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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赔偿数额,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凭个人经验,最好是附带民事诉讼,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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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