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居住在城区的某一城镇居民,月收入1000元左右,城区的房价比较高,我买不起房子。听朋友说近郊农村的房价相对比较低,刚好城郊的一位房主自盖了一幢五层楼,一、二层自已住,三层对外出售。几个月前我买了他的第四层,90平方米左右,我们签订了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交10万元,合同生效,对方交了钥匙。余款2万元,等房主办下房产证后,一次交清,但现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2009年12月,我筹足了装修费用要去装修时,房主阻拦不准装修,先是说房产证没办好,房子不是我的不能装修,最后又说房子不卖了。这两年房价大涨,房主可能反悔了。请问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吗?我该怎么办?我能告他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