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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和李女士是再婚的,男方有两个女儿小的还在读初中大的已出来打工,女方儿子女儿也都打工.婚前女方有一旧房子婚后做了翻新那算共同财产吗?婚后一直住在女方一切开支都由男方出钱的,男方家里的开支几乎由男方老母支付包括小女儿的开支,由于男方一直是靠包工程养家的,婚后女有时也跟着打小工,这样所得的财产该怎么分配啊?婚前男方所赚的钱也都用与女方,包括女方生病开刀,女方子女生病所用这些财产男方还有权拿回吗?

婚姻家庭
2009-12-08 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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