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体育教师,05年我的学生在上体育课时扭了手腕,当时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已经看好。现在学生手腕又有点活动不自如,起家长向学校的主管部门煤矿上索要赔偿14万元,让我赔偿其中的20%,28000元。请尊敬的律师给指导一下,学生家长的要求符合法律吗?我该怎样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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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上课教学过程中,你作为老师如果存在过错,学生的损失应根据你过错的大小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一定是全部赔偿),而你上课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你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这里存在伤势与那次扭伤的关联性及诉讼时效问题。建议到当地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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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上课教学过程中,你作为老师如果存在过错,学生的损失应根据你过错的大小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是全部赔偿),而你上课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你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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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上课中你没有过错,你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的,赔偿责任由学校承担。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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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