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在河东上班,每天要搭地铁,然后再走一段路。昨天因为心急过马路没看清,我在下班途中被一辆汽车碰伤。交警来了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说是对方负全部责任。我因伤在家休养了十天,请问算不算工伤?

交通事故
2009-12-08 11:05:15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应当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 算工伤。
  • 属于工伤。
  • 按现行规定,算工伤。
  • 属于工伤。
  • 你好,你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可以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
  • 算工伤,但前提是必须在下班合理路途中发生。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本人或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
  • 算工伤,可以让单位申请认定工伤。
  • 算工伤。 可以让单位申请认定工伤。,可以关注我的工伤网站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