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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在沈阳的一家通讯公司签了四年合同,工作内容是被长期派遣给大规模的通讯公司然后再被这些大公司安排在**公司从事通讯维护。 工作的三年期间,沈阳公司经常性的拖欠出差补助,虽然最终还是会给补助,但多少都要拖个把月,我曾在公司的调查问卷邮件中建议不要拖欠补助,但没有明显效果。 09年9月1日开始,由于金融危机导致用工单位不需要那么多的外包人员在现场工作,我赋闲在家,每月有1200多的工资。 9月初我曾将09年7 8两月的报销单邮寄回公司,经理已于09年11月审核签字同意报销,但老总没给签字,所以到今天拖欠的补助也没有到账。 09年11月中旬我因为某些原因电话停机,公司想找我出差没找到,决定处理我,我虽写了检查,但仍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扣发我11月的工资。 问题: 1.请问公司有权利扣发当月工资吗? 2.最近一次拖欠补助两三个月,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吗?但是具体如何主张,打电话到劳动稽查大队还是申请劳动仲裁? 3.两份合同文本都在公司手里,多名员工怀疑公司单方面修改过合同期限,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 谢谢!

劳动纠纷
2009-12-06 16:24: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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