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也希望有经验,有缘的朋友可以给我一些建议,,,谢谢
在一家集团公司做入职体检中乙肝两对半结果:“—+—++”,肝功正常,体检写的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致使单位劝辞,还嘱咐我安心养病。
三甲医院和省肝胆病医院诊断,均是“乙肝恢复期”,HBV DNA 阴性,体内无病毒,无传染性,更不可能是“病毒携带者”,说检查结果写严重了。增加了心理压力,一般体检报告,更不应该往这么重写的。
现在社会普遍对乙肝有歧视,谈乙肝色变,后经了解写报告的人好像不是这家私立医院的专科医生,她还说我这是小三阳,真让人哭笑不得。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就这样丢了,真的不甘心,,,医院还说要开证明就必需交回旧报告,,,不知他们这样的做法对不对。我没有要证明,拿回了旧的体检报告。 下面我该怎么办,难道就这么算了!用我的工作来作为代价,还没工作就为此花费了,工装和医药费500多元,只因一份出错的入职体检报告,医院该负责吗,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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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可以拿着新的体检证明要求上班,理论上如果不是食品医药等特殊要求单位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属于歧视行为,乙肝携带者已经可以领取健康证了。另外如果先前医院检查结论有误,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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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的陈述属实,及可以要求该体检机构承担必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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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的诊断确实有过错,你可以要求其对给你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有明确的文件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不是特别要求的行业是不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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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