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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姨母刚过世,她与现丈夫是二婚,她本身没有子女,她丈夫在世,有一儿,然已今年过世。留有一孙及媳,老人与小辈一直分开住。平日小辈不与老人来往,逢年会拜访老人。姨母结婚时她丈夫儿子已17岁,便去农场工作直至他结婚生子,他没有抚养过姨母,姨母有她自己的老保工资,也未曾抚养过她继子。姨母现有两个妹妹在世。请问:她们有权继承姐姐的遗产吗?

婚姻家庭
2008-12-27 18:15:1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父母、夫妻、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其继承权优于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你姨妈死亡后,其现在的丈夫仍然建在,因此应由他享有继承权,你姨妈的两个妹妹因不是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存在的情况下,不享有继承权。
  • 如无亲生父母子女及配偶,则姐妹兄弟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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