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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的妈妈,上班期间搬运办公桌的时候砸到脚了,骨头没断但是裂了,后来打了石膏。是否属于工伤?如果赔偿的话除了医药费是否还可以有其他赔偿?

劳动纠纷
2010-08-15 10:51: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赔偿。按规定你有一个治疗恢复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满意,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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