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甲方有一辆二手车,我作为乙方购买了此车,但是由于甲方在国外,所以购车协议是与丙方(也就是甲方的朋友)签订的,当时只是丙方口头上称有此车的处理权,并且丙方有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发票等相关手续,这样的协议生效吗?当时在协议中已经注明,丙方确认有该车的处理权,且车辆来源正当,手续真实有效。且丙方承诺给车辆过户,但是现在车主不在国内,乙方怀疑丙方的过户走的不是正常途径,我的问题是: 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甲方以不知情为由想收回车辆,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 二,如果将来有经济纠纷,法院需对车查封或者收回,损失该由谁承担。 三,如果车辆的过户是以不正当的手段过户的,作为乙方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09-11-29 22:38: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委托授权手续就可以,或者事后得到追认。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确认有授权委托书,并且保留一份委托书.个人代理风险较大.
    如果通过合法的手续办理过户不会出现一\\二两种情况.
    如果不正当手段过户,那要看该手段有没有到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度,大多数情况会丧失车辆.
  •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