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招用的业务推销人员,保险公司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承担该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业务推销人员从事约定的代理行为,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代理费。据此,双方并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双方之间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业务推销人员与保险公司不能形成劳动关系,而是保险代理关系。
二、社会保险是法定、强制性保险,是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保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是基于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缺乏这一基础,用人单位也无法为你办理缴纳社会保险。
三、业务推销人员与保险公司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不是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不适用劳动法律的调整。
综上,保险公司与业务推销人员约定保证金,受民法调整。只要真实意思表达、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