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弟弟由于生性好动,经常在学校被老师殴打,特别最近两天,他由于在课堂上听错老师叫的名字而误站起来,被旁边同学骂了一句,他还了一句口。老师就认为是在骂他,就连续两天暴打他,身上,脸上,鼻口,腿上,脖子等处多处淤血,真的让人很心疼,他还只是十三岁的孩子。希望您能帮忙想办法,以法律手段讨还公道,期待您的答复(已经拍了很多照片作证据,而且现在伤的已然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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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学生是违反师德、纪律、法律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纪律处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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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构成轻伤的,老师已涉嫌故意伤害,如不构轻伤以上,老师也应负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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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