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于2006年8月与重庆*公司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房款.约定2007年12月底前,书面通知,出示两书一证签署房屋交接单,逾期交房,支付违约金.规定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按下列第一项处理:一是退房;二是不退房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已付房价款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要求我们可以任选其一,但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强制选择.2007年12月初,开发商在无两证一书、无竣工备案下,强制要求交纳大修基金和三个月物管,欺诈我们签署《区域防火责任书》、《居民精神文明公约》等责任书后才拿钥匙开门看房.2009年4月2日,竣工验收,同月24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我向江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2007年12月31日-2009年4月30日逾期交房违约金,支付申请办理房产证违约金.法院驳回诉讼,判定:一是交付钥匙视为房屋交付使用,履行了交付使用义务,合同中关于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屋才能交付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定,而非禁止性规定,该房屋交付行为不能认定无效.二是双方明确约定的是退房,就排除了违约金的适用.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欺诈性交房,且签订合同强制按他们的意愿选择条款,不合理

合同纠纷
2009-11-26 23:56: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购房发票是交房才给吗
22437
普通公民护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护照办理材料
普通公民护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对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规定
民法典 538
对分批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规定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计算违约金
2749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64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4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6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22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6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9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