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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在村委担任现金保管30多年了,从未出过状况。前一段时间,有一件事让他很是闹心。三年前的一次工程押金按照以往的做法,收到押金后开了一张收据,几天后当事人急用钱,出于好意,爸爸到银行跟当事人把钱取出给他,并把收据收回撕毁。三年后当事人父亲告诉爸爸收据让他给弄丢了,要求取走押金。爸爸当时就跟他说押金三年前已经取走了。可由于当时没有入账 ,取押金时没有第三者在场,没法证明当事人取走了押金,致使当事人一家三番五次到村委闹事,要求爸爸给钱。而且我家也成了他们经常光顾的地方,生活上精神上备受影响。村委解决不了,可那么多钱也不能让爸爸一个人背负啊。请问哪位法人可以告诉我,在双方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打官司会是怎样的结果?

证券投资
2009-11-25 16:01: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主张村委及你父亲还拿着他的押金,则必须出具相关证据证明,否则承担举证不能即败诉的风险。建议你让他走法律程序,在法庭上将事情说明。
  • 我代理打赢过这种案子。这种情况因双方都没有证据,即使对方起诉,我们也可以争取法院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 应当由起诉方承担举证不能的诉讼后果,详情电话联系或面谈。
  • 这种事情在法律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在对方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打赢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建议详情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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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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