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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村新农村建设,是经区政府2006年3月召开区相关20多个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协调会达到共识和认可的项目。北京*物流公司做为此次新农村建设的开发商向有关领导详细汇报了项目实施方案。会后,政府协同开发商初步拟定拆迁合同,并于2006年10月与部分村民签定空白拆迁协议,直接拆毁房屋一百零八户。涉及村民500余口。自拆迁之日起,每户村民除每月领到1500元租房款和每人每年2300元农产品增收款外未接到过任何拆迁补偿,当初承诺的公证后协议也没有发给村民。自区政府批准启动项目时间于2006年3月至今已有三年多了,但由于领导措施不力,造成拆迁户100多家身陷困境无家可归,给生活及其它方面造成诸多不便,精神上也受到及大压抑。在三年多的时间里,新村建设无一点进展。村内未拆迁户滥占土地者比比皆是。村内一片混乱。在09年下半年,村委会提出与开发商解除农产品增收补偿合同,以后将不再支付每人每年2300元的补偿款。解除和同后由政府出面解决拆迁户房屋问题,及开发后续事宜。

刑事行政
2009-11-17 11:07: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