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申请人的建议(申请人考虑到手术的风险性及医疗条件、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向被申请人提出转院治疗),遭到被申请人拒绝;(2)患者治疗期间至少有2天未能接受测量血压等常规检查;(3)患者在正常恢复治疗期间,在同一天内,连续多次在病房里受到来自被申请人的刺激,以致极度激动,情绪失控,久久不能平静,最终酿成二次出血严重后果,使患者成为高危病人,间接导致患者死亡;(4)术后第3天,病人还没清醒,出现脑动脉血管痉挛为手术失败所致;(5)手术前被申请人没有对患者病情进行充分分析,没有对自身的医疗条件、医疗技术进行充分评估,以致无能力处理术后突发事件,优柔寡断,只想着用录音的方式逃避责任,从发现三次出血到进行抢救拖延了五个小时,导致患者死亡;(6)患者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乘职务之便索取钱财;(7)被申请人拒绝复印病历等相关资料给患者家属。(8)利用医疗技术和自己从事医疗行为的便利对与自己曾有纠纷的患者不采取马上抢救。明知不立即采取措施会造成严重后果,仍不采取措施放任结果发生。(9)没有尽到治疗过程中的注意义务和护理过程中的注意义务。请问医院犯下以上错误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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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医疗事故须经当地医学会鉴定才能确定,也可以直接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由医院来承担举证责任,对你方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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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看院方在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失,且该过失与死亡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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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上所说岂止医疗事故啊?但是以上结论,要有证据\由司法鉴定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可不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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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