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打工者,去年和别人合伙做了点小生意,是搞服装的。和我合伙的那个人原来是我老板,我跟着他打工,做了两个月不做了,后来他又找到我非要和我合伙,他经常在郑州,而我们这个店是在新密,他说他没时间经常来,刚好我在这里也方便进货调货什么的,他也了解我的家庭情况,说这样总比打工强,就这样我就和他合伙开始了。自从我加入之后,他基本上都没有管过,进货调货都是我自己,钱也是我拿的,我总共付了7000多吧。应为是夏天的衣服。他只是没到结账的时候来拿钱就走了。当时应为年轻不懂事,合同也没有,销售款怎么分也没有说,可能是我太轻易相信人了。每次问他要货款时他就推,结果到现在人都找不到了,手机打了也没人接,都一年多了。我也找不到他人,我的钱基本上都是借的,到现在还没换,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只想要回我的进货的7000多块钱,别的我也不敢奢望什么了。请问我该怎么做????????????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