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到现在我借给别人20万,但一年了一直要不回来,11月我将他告上法庭,法院调解书要求被告12月25日前还一半。但最近我连他人都找不到,更麻烦的是我也最近才查到他根本就没有财产。 当时法院是说如果被告到期不还钱就会强制执行。 那我想知道象这样的情况会怎样强制执行呢?我有没有可能要到钱?
-
你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期限为六个月,从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执行情况来对案件作处理,执行完毕的,会结案;如果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会终结执行,待发现其财产后再恢复执行。当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中止执行、委托执行等诸多制度和措施,比较完善。如果执行六个月期满仍无任何效果,你可以向其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
你要多方打听他的财产状况及收入来源,一旦了解掌握,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找财产线索
-
你先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