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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因宅地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3个人,一个拿铁锹的,一个拿木棍,一个空手的。因有人拉架我朋友没大伤,对方轻伤(空手)的那个人。经法院如何解决,算故意吗? 应负什么责任?

民事相关
2009-11-16 11:48:4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伤情鉴定为轻伤,施害方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受害人的损失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致残应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具体标准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轻伤案件可以调解。施害方如能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的,司法机关可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处罚;前述调解通常限定在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否则司法机关仍会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
    3、可通过自我辩护或律师辩护努力争取缓刑。
  • 真诚的感谢几位律师之点睛,您们的任务最精华之处就是(辩护)。一个好的律师不一定总是找法搬章。
  • 民事赔偿
  • 需要依据案情确定
  • 根据您的叙述,已经算故意。轻伤及以上的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应搜集减轻或从轻的理由。
  • 你好,轻伤就可能涉嫌伤害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对方的民事损失也要赔偿,对方有过错可以减免我方的责任。
  • 首先要根据当时的您的情况来断定,如果没有主管故意伤害他人的的心里,可以认定为过失,双方可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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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