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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12月16日我姐姐因腹痛去医院检查,医生怀疑是宫外孕,但是做彩超却未查出。事隔3天因腹痛难忍又去该医院检查,结果查出宫外孕并造成大出血危机病人性命,经做手术病人暂时已无危险。

医疗纠纷
2008-12-23 15:09: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确认医疗事故的前提是医院存在违法过错行为,并同病人人身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而不是仅看病人后果。如有证据证明医院在此次误诊中违反了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常规、规范,造成不应出现的误诊,医院则应承担责任。如无以上证据,则说明这次误诊是在当今医学科学水平下难以避免的,那医院就不需承担责任。可通过查阅诊疗经过来判别有无过错。权威的证据则是鉴定结论。但这事一般不会确认为医疗事故,因为没有造成额外的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但医院如有违法过错,仍可要求相应赔偿,但不宜有过高要求。
  • 医院的诊断有问题,并有实际损失,可以向院方提出赔偿主张。至少彩超费用应该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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