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建筑公司打工,因工受伤后与公司达成了工伤赔偿协议,由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共计3万元。后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我觉得签订这份工伤赔偿协议没能得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足额补偿。现在我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协议,可以吗?签订工伤赔偿协议还可以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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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单位的各项义务,未规定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单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工伤赔偿是法定义务。有的地方还直接规定:双方有赔偿协议的,劳动者一方反悔,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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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反悔,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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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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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显失公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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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你已经对自己的权利处分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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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单位签订的协议,那就要看内容本身是否有违法之处,如果没有,就应当是有效的,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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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赔偿大概在13、4万,你们的协议显失公平,可以主张撤销后在向劳动仲裁提起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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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