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李某用房屋做抵押借款壹拾万元.并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一起押给了我.借款期限己到了现在没有钱还.请问如果起诉他法院是否可从执行他的住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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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们是否到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如果没有,你只能起诉,如果你胜诉,对方仍不履行的,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房子未办理抵押的不得优先受偿,因为法律规定,房屋抵押的,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应到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方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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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而定,对方有两套住房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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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法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可以拍卖房产实现抵押权。没办理的,可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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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