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顺义区,应为房子是在68年盖的,是父母盖的,现在只是有父母的名字,我们都是城市户口,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吗?如果拆迁能有我们的拆迁款吗?我如果要想翻盖房屋能拿到拆迁款?可以以遗嘱的的形式留给谁吗?需要哪些手续?房产证要丢失了咋办?产权人可以重新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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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拆迁的话,拆迁款应该给您的父母。
2)翻盖房屋不能拿到拆迁款,因为房屋所有人不是您,您也不是共同居住人。
3)如果您的父母拿到拆迁款,可以以遗嘱的形式留给某个人。只要您父母写一份遗嘱即可,也可以到公证处公证一下。
4)房产等丢失可到原登记机关补办。至于产权人变更问题,可能需要以赠与或买卖的方式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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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翻盖房屋一般要审批,可获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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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
2、有;
3、顺利翻盖后能拿到;
4、可以;手续形式多样,可书面遗嘱,可律师见证遗嘱,可公证遗嘱等等,建议律师见证遗嘱或公证遗嘱。都需要身份证明和所有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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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房屋的权利,拆迁时可依法获得拆迁款;翻盖房屋一般需要审批,同样可获拆迁款。可以遗嘱形式处分房屋,已丢失的房产证可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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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