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关系很好,原来她做生意,来来回回一共欠了我10万,我有欠条,等我需要用钱的时候,她总是一拖再拖,到现在已经好多年了,原来她住的地方我还知道,现在搬家我就不知道了,打电话现在也很少接,我现在如何要回我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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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欠条是怎么写的,若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则还在诉讼时效内,若写明了还款日期,而且这个日期距今已过两年,则需要通过其他方法来重新取得时效。
只要知道他的住所或者居住地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若需要可与我联系,我将根据具体案情为您提供有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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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起诉,否则你有可能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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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催要已经很难实现,你应当及时诉讼追索欠款,以免超过诉讼时效,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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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保护期限是两年,可能已经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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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的话,建议你还是通过法院起诉吧,虽然情意重要,但10万也不是个小数目。只要知道她的常住住址归哪个区,那个区的法院应该能有办法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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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把你的借条拿到律师事务所叫律师看一下是否已经过了时效,建议尽早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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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如果没写还款日期,则你可以起诉。如果写了还款日期,而还款日期至今已超过2年,则你已经丧失胜诉权,也就是在法律上你已经要不回你的钱了。
如果时效未过,赶紧起诉吧,只要你知道他的身份证地址或其他曾住的地址就可以起诉,即使他不来。胜诉后由法院通过调查执行他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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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