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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93年当时单位房改房由我父母共同购买了其分配到的住房的40%的产权(有小产权证)。我母亲于95年去世,96年父亲与继母结婚,其后购买了该房剩余60%的产权。由于近几年父亲与继母关系不好,父亲于2006年立下遗嘱将其拥有该房产的部分留给我和哥哥,并进行了公证。2008年10月父亲在帮助继母扫地时摔倒不幸去世,继母不但不履行妻子的职责,第一时间想到的确是把父亲身上的工资卡(父亲习惯把工资卡放在身上)和身上的钥匙拿走。我和哥哥自己出钱把父亲火化后,本打算用父亲的丧葬费给老人买块陵墓,让父亲入土为安。但继母跑到单位说要独占父亲的丧葬费和该房屋,并且私自把其父母和家人也安排在该房屋里生活。但我们还是三番两次找她协商解决。最终的结果是继母睡在地上耍赖大吵大闹,甚至用去世父亲的手机发些恶毒的短信骂我们。 继母情况:50岁左右 离异 有一子归前夫,云南某单位职工(已经买断工龄)在昆明某单位打扫卫生工作 社保齐全 父亲去世前3个月帮其户口办理到了上述房屋归属地 求助指引:1、丧葬费如何才能取得?2、该以什么名义上诉上诉?拜谢

继承
2008-12-24 16:25: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分割遗产的名义提起诉讼。房屋属于你父亲、母亲与继母的共同财产,其权利应当是你母亲占百分之二十,你父亲占百分之五十,继母占百分之三十,你母亲去世后,你母亲的百分之二十由你、你哥与你父亲三人继承,每人得三分之二十,然后,你父亲的部分根据遗嘱由你与你哥继承,所以,实际上你与你哥占房屋百分之七十的所有权,你继母占百分之三十的所有权。至于丧葬费,如果确实是你们安葬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取得。
  • 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已经支付丧葬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