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性上海人,妻子是安徽人,我们结婚1年半.由于感情不和,我们想办理离婚.目前我们有一个10个月大的男孩.
我学历大专,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固定的婚前购置产权住房
妻子学历初中,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在上海没有产权住房.
孩子一直都是由祖母和祖父带着,包括晚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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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应当随母亲生活,两岁周后如果你的条件还是优于对方,且对方不能很好抚养孩子的你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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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归母亲,超过2周岁可以视双方的具体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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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为原则。但是也可以视具体情况来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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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的情况下,你离婚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不会被支持,除非你爱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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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当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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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两岁以下的孩子归女方抚养。
你以孩子一直由祖父母带为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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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你妻子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供由你方抚养小孩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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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制定特殊方案,否则难度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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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你可以:1、协议离婚,获得小孩抚养权
2、通过法院诉讼,我认为法院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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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 但希望值不可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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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