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亲属,在工地工作期间被墙倒砸伤,脚踝骨骨折和头外伤,我想咨询一下,工地除了支付基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护理等及二次手术取出钢板的费用外,是否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现在会不会有后遗症都说不准,希望给予解答,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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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讲的上述赔偿项目是对的。如果在能够协商的情况下,尽量协商解决。同时后续治疗的费用的也可以向对方要求。
如果需要帮助,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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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亲戚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鉴定标准计算数额要求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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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构成残疾,如果达到标准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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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